大坪人民法庭:“好朋友”借钱不还,法庭多次调解化纠纷
2024-04-30 15:52:48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王辉 | 作者:曹栋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曹栋)近日,永定区人民法院大坪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,依法保护了民众的合法权益。

高某与胡某系朋友关系,2024年1月,胡某称银行卡冻结,向高某借款2.5万元用以回家过年,并承诺待2月银行卡解冻就立即归还欠款。但约定到期后,胡某并未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。高某多次催要未果,遂诉至永定区法院。

大坪人民法庭了解案情后,第一时间与胡某取得联系,告知其欠钱不还的后果及对个人造成的不良影响,胡某当即表示愿意配合调解。第一次调解当日,胡某却并未出现且拒接电话。为尽快解决矛盾纠纷,法庭向原被告双方送达开庭传票,庭审当天,经法庭合法传唤,胡某依然拒不到庭。无奈之下,法庭联系胡某母亲请求帮助,在胡某母亲的协助下,胡某出席了第三次调解现场。

第三次调解现场,胡某向法庭和高某诉说自己目前存在的困境,希望高某能够通融还款时间或还款方式,但高某坚持要求一次性给付欠款。眼看“面对面”调解无果,法庭又采取“背对背”调解方式,紧扣矛盾焦点,梳理意见诉求,以双方是昔日好友为切入点,分别向双方释法说理。最终,双方各退一步、达成调解,胡某当庭给付2000元,并承诺剩余欠款将每月分期偿还。至此,该案涉及纠纷得以妥善解决。

小案事不小,小案不小办。永定区人民法院将持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,充分运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推进诉源治理,用最高效、最节约成本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,真正解决群众身边的闹心事、愁心事、烦心事,努力把司法为民的好事、实事办到群众心坎儿上。

责编:王辉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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